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女方再婚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不支付了吗?

一、女方再婚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不支付了吗?
  
  不可以,再婚和抚养费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男方手中的,那么女方再婚以后也是一样的道理,需要支付抚养费,再婚不能成为双方当事人逃避抚养义务的法定借口,当然也不是请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法律因素。另外,继父虽然对孩子没有什么法定的义务,但也不能虐待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机关发现一对一涉黄怎样处罚
      公安机关发现一对一涉黄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与确认我国现行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


·做虚假司法鉴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提供虚假司法鉴定如何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可以过户,需要居住一定年限才能过户。1、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


·离职可否强行变更法人
      一般不可以,法人变更一般是由企业进行变更的,个人是不能变更的,如果离职之后有离职证明的,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但可以与企业协商,让对方进行法人......


·汉正街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汉正街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资金?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


·讨债技巧 —多说,少写、文武兼施。
      讨债人振振有词,咄咄逼人,是理直、义正的表现,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多说几句、调子高些无妨。讨债文书或诉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