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商业信用的法律特点有哪些?1、商业信用具有财产性,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化的信用,衡量商事主体信用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其拥有财产的多寡,因此,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其旨在维护和保障商事活动中商业信用的财产基础。2、商业信用具有外在性,商事交易奉行外观主义,以交易双方当事人表示的外部行为为准,根据外部行为来推定内心意思,其目的在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3、商业信用具有制度依赖性,它需要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来促进。商业信用是由各种商业习惯在长期的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信赖,这些习惯在现代社会逐渐制度化,比如,信息披露制度,公示制度,信托制度等等。4、商业信用具有非恒定的独占性,也就是说,它会随着商事主体经营状况的好坏而处于一种变化的过程中,企业的不善经营和频繁的非诚信行为,完全有可能因此而降低甚至丧失商业信用。二、商业信用的主要形式有什么?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是供应商给企业提供的一个商业信用。由于购买者往往在到货一段时间后才付款,商业信用就成为企业短期资金来源。如企业规定对所有账单均见票后若干日付款,商业信用就成为随生产周转而变化的一项内在的资金来源。当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其进货和应付账款相应增长,商业信用就提供了增产需要的部分资金。2、应计未付款应计未付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过程中已经计提但尚未以货币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工资、应缴税金、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等。以应付工资为例,企业通常以半月或月为单位支付工资,在应付工资已计但未付的这段时间,就会形成应计未付款。3、预收货款预收货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发出货物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购买单位对于紧俏商品往往乐于采用这种方式购货;销货方对于生产周期长,造价较高的商品,往往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货,以缓和本企业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综上所述,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年代,企业商业信用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良好的信用就是一笔财富。从法律特征看,商业信用具备外在性、财产性及独占性。企业往来中,难免有拖欠账款的情况,货到付款或者款到发货都是商业信用的具体体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


·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就好像我国的历史延绵,总结了上下五千年慢慢发展起来的法律条文其细密程度、厚重程度和具体程度几乎是我国历......


·劳动关系中工伤轻伤可以赔多少钱
      劳动关系中工伤轻伤可以赔多少钱?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是:(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工程质量检测机关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机关主要有三方面的职责,即对工程投资过程和投资资质进行管控,对工程建设和生产安全方面进行监督,还有就是调节工程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协......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


·新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罚标准
      一、新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


·刑诉法中的管辖权异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是由我国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所以刑事案件不像民事案件那样,有的时候当事人不告诉法院就不处理了。刑事案件进入到庭审程......


·18岁可以结婚吗?
      18岁可以结婚吗2018年18岁不可以结婚的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结婚的......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并没有把土地价值真正的体现出来,土地上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影响了农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