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
  
  三、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的具体期限,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买社保协议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有哪些?1、主体资格合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


·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
      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一、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吗?偷税漏税1.5万会判刑,偷税漏税罚了150万可能就不会追究刑责任,但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来进行......


·打架后果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打架都确实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打架都造成人身方面的伤亡或者是财产方面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民事方面赔偿,除了民事赔偿......


·关于城管行政处罚的申辩怎么写
      在我国,申辩权适用于行政处罚,因为有些违法行为很有可能当时是存在着迫不得已的借口或者一些重大的误解,所以也有可能在进行申辩以后撤销行政处罚的......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


·监护人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监护人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爸爸妈妈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都是第一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


·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应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使之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每年房价都会上涨,如果我们想在一二线城市......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有两种,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个过程中都是需要交纳一些费用,只不过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是要比协议离婚高的......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怎样的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怎样的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