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7、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8、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
  9、夜间作业必须设有充分照明装置
   二、机械设备的检查有哪些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 备管理中的问题,经理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长参加。
  3、经理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 修理,安全等。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 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三、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有哪些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4、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5、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6、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
  通过我们整理的这些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所涉及到的问题,我们可以看见机械管理的重要性。之所以机械的管理有如此严格的要求,是因为它真的直接的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在这里,我们想提醒您,机械管理不仅仅是施工单位要注意到这些问题,作为工人,更应该为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定时对机械进行粗略的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所存在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都知道军人离婚是与普通人离婚有很大不同的,毕竟我国对现役军人婚姻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尤其是在离婚方面。那我国关于军人离婚有哪些规定呢?请......


·炒外汇合法吗
      炒外汇合法吗?在我国通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当然如果是在港澳台地区的话,则当地也是有当地流通的货币的。而一般说的炒外汇,其实就是通过每天人民币与......


·象山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什么?
      对于政府来说,如果想要建设一个廉洁透明的政府是必须要有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有规定要必须进行公开的。信息公开可以有效的让......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交通事故缓刑吗
      交通事故在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作出了三个不同的档次,其中最轻的也就是对罪犯处三年......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一、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


·一、女方起诉离婚女方会败诉吗?
      一、女方起诉离婚女方会败诉吗?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2、遗嘱......


·一、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有以下几点:1、1万元以下50元;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3......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理赔中不要......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有孩子的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这也是对孩子的负责。有些放弃了抚养权的母亲又试图要回孩子,但是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