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子公司签合同与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报备总公司吗?

子公司签合同与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报备总公司吗?是需要报备的;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如果规模很多是可以在各地开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但对于这些公司一般也是需要总公司来进行管理,虽说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也需要向总公司进行申请,只要所有的股东同意,那么才可以进行签订这份合同,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一、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


·一、结婚一年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一年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


·违章建筑享有什么权利?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是违章建筑的建造者对违章建筑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损害他人......


·土地纠纷找律师需要花多少钱?
      土地纠纷找律师需要花多少钱?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


·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


·在现今社会中
      在现今社会中,离婚率越来越高,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人们经常搞不懂无效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或者说无效婚姻属于离婚吗?虽然法律上两者有很多概念都......


·未成年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
      未成年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1、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算侵犯版权?如果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则可认定为侵犯著作权:1、有侵权的事实,及行为人未经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