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在每一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会根据相关的政策及法规而做出相应的新的标准。各省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河南......


·什么是缓刑,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有条件的暂时不被羁押在监狱。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是缓刑呢?而......


·抢劫预备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抢劫预备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抢劫犯罪行为作预备的,准备的犯罪的人属于预备犯,可按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离婚时对方有赌债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有赌债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增值税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发票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即: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之间有什么区别
      在对死者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按照遗嘱继承,而有时候又是通过法定继承。只能说在不存在遗嘱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


·私生子不承认会进行怎样操作
      私生子不承认会进行怎样操作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办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登记一个月后离婚首饰怎么分配?
      登记一个月后离婚首饰怎么分配?登记一个月后离婚首饰也算作是共同的财产需要分割成二等份分配给双方,除非有一方能够证明这些首饰不是在结婚的时候用......


·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刚踏入职场的小白还是久经沙场的职场达人,面对职场的各种,还是会有一些问题需要依靠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如果遇到工作不合心意的话,一般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