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和实行行为阶段,其实都是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就是我们说的中止犯。而在对中止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先确定构成什么罪名,应当在什么幅度内量刑,之后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若,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则应当对其免除处罚。就算是有造成损害,也应当对其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一、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这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然而现实中,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优先选择的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的手续要相对......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一、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具体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一、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翻供不认罪时法院该如何审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很多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有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许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如果......


·如何追回被集资诈骗的钱
      近年来,也看到了集资诈骗的新闻,给不少家庭带来了损失,以集资为诱惑进行诈骗,坑害别人,最终您也都会选择了报警。您比较关心的是如何追回被集资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公民和组织或者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抚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协议。具体......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科技发展,工业进步可能都会引起污染环境。因此刑法制定了大量关于污......


·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换言之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一、交通征地补偿标准(一)地类的界定(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