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项目。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法律依据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三、怎么确定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划分了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书之后,受损害且无过错或者是过错责任较小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此次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要先去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请求残疾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媒体不实报道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
      媒体不实报道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构成侵害名誉权,媒体不实报道可以起诉名誉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实践中由于期房的价格比较低,因此选择购买期房的人还是很多的,但不要忘了,在购买期房的时候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风险的。那到......


·需要拿尸检报告单在哪里取
      需要拿尸检报告单在哪里取其中《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对于这里......


·打架受伤算病假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打架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打架并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通常会带来更大的问题,所以对于打架的人我们应当进行劝解,当然,一般的打架行为是不会构成......


·公安机关对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对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理?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评估程序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强迫交易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罪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交易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


·如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根据《民......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老公没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老公没财产吗?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老公有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


·比照工伤是本单位规定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