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撤销分公司订立的合同怎么办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分公司除了没有独立承担债务的能力,与总公司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对于与分公司签署合同的主体,主张其并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并且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时可以按照之前签署的合同,要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屋期货的买卖,然而因为是在未来时间交房,
      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屋期货的买卖,然而因为是在未来时间交房,在这期间就可能会发生很多变故,所以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纠纷,比如:出现面积误差,进......


·房产质押贷款能贷多少取决于什么?
      房产质押贷款能贷多少取决于什么?一、房产质押贷款能贷多少取决于什么1、对借款人资格、资信的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确有还款能力。......


·网络金融诈骗犯罪怎么判刑
      不管是什么时候,一个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就好比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风险。正是因为我们现在都离不开网络了,但是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经依法订立,即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果一方或双方......


·能和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离婚吗?
      能和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离婚吗?一、能和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离婚吗?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


·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公民和组织或者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抚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协议。具体......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就是原本的夫妻二人不再具有婚姻关系。现实中,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终止,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您知道通常......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公司偷税漏税财务的处罚是怎样的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


·过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调整
      过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调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