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二、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你们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般说普通工伤,那自然就不会很严重,多数情况下造成的工伤不构成伤残或者构成的伤残等级为7-10级的,可以称之为普通工伤。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普通工伤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与普通职工退休的待遇是一样的,但首先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享受到退休之后的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贷违约金要不要还?
      网贷违约金要不要还?一、网贷违约金要不要还?确定找网贷的时候,通常会签订一份网络借贷合同,你可以在里面明细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为了防止......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实践中,因借款人借钱之后用于非法途径而牵连出借人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有的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就会与借款人约定借钱的用途。那......


·一般吸毒拘留多少天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吸食毒品的同时,如果行为人持有毒品的数量并不多的话,此时无法认定为刑事犯罪,而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理,对吸毒者给予拘留的处罚。那按照......


·传销案批捕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一、传销案批捕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传销案批捕的条件是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着一些犯罪的事实,而且这些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


·缓刑期间可以住酒店吗?
      一、缓刑期间可以住酒店吗?缓刑期间没有经过批准不能外出,如果符合规定应当有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法律特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点:违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1、违法性判定解释只是说了......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
      信用卡几乎在社会上有固定工作的公民都可以有资格办理并且使用的,虽然信用卡方便却总是引发严重的诈骗犯罪现象,如果当事人想要报警维护权利,那么,......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如果我们拥有一个著作权,就说明我们对这个著作权里面的内容有独占的权利,别人如果未经过允许使用或者未按照法规使用的话都会构成侵权,而我们不仅对......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一群人拿着一些刀,一些铁棍实施打人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一般这样的情况都很难控制,因为涉及的人实在是非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