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

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
  
  一、养殖场拆迁评估流程一般是怎样进行的?
  
  对养殖场进行拆迁评估的流程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基本是一致的,包括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前准备、评估资料分析、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等。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1、第三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第六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二、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一般在房屋或者是建筑物拆迁、买卖等情况下,就会对房屋或者是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只能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业评估人员进行,并由评估机构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但是如果委托进行评估的行为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不能进行起诉,这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
      涉嫌走私贵重金属罪,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走私国家禁止......


·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范本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借贷风暴等事件后,现如今中国社会上的股份制公司越来越多,各大企业均选择了上市这样一种形式来争夺市......


·一、对于营养费?
      一、对于营养费有哪些规定1.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2.营养费,它是受害......


·一、天津二套房有哪些政策?
      一、天津二套房有哪些政策?1、二套房贷款政策为:二套房首付最低为总房款的40%以上。2、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要看贷款人的个......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畏惧离婚,并不是说害怕面对自身的感情问题,而是害怕离婚之后自己的子女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您也常能在媒体中看到,不少人为了能够争取到子......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一、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您对于抗辩权可能不是很了解,在法律的很多方面都曾涉及到抗辩权,其中有一种就是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还是债......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怎么办?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


·宣告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
      宣告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宣告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比如说存在禁止结婚的疾病,这种状况之下有诉讼时效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