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一、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不合理的,政府对一个建筑物判断是否属于违章,主要看其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卫星航拍图来认定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对认定违建有异议的,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城建部门反映。
  
  在城市建设房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这两个证件的就属于违法建筑。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而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违章建筑?
  
  1、获批新建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招商引资,为了吸引投资,在在职权范围内,各地区会推出相应的优待措施,比如同意在土地上建设房屋、厂房等。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认为既然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兴建的,就可以认为是合法建筑。
  
  2、土地规划前的房屋
  
  房屋的修建,肯定是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法规要求,但每一个地方的土地总体规划都是不定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有可能调整以后,以前修建的房屋不适应现行的规划了,但只要房屋是符合修建当时的用地规划,取得了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的,就不能认定违章建筑,不能限期拆除。
  
  3、可以补办手续的房屋
  
  有的房屋可能在检查的时候手续还没有齐全因此会被认为是违章建筑,按照我国规定,凡是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等前期土地相关手续,并且后期可以齐补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所有权的,暂时不认定为违章建筑。
  
  4、买断土地使用权的
  
  不少企业会直接买断土地的使用权而不采用租用的方式,这时候该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即便没有及时取得相关的证书,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会有一个整改规范的期限。
  
  综上所述,政府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对于合法建筑物,应该给业主补偿。而对于违章建筑,则不需要支付补偿款。认定违章建筑主要是其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拿到合法当地建设规划许可证,航拍图只是能够大致提供建筑外观,不是认定的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保险怎么赔付标准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保险怎么赔付标准的计算是怎么样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定。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


·犯罪分子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一、犯罪分子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有可能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农村新建住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新建住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建房属于我国的宅基地的正常使用,因此在修建的时候,其实也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也就是说对于农村人来说,......


·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的有哪些人?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的出现。我国关于这类矛盾的主要处理方式,还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解决的。在案件的办......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客观方面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速,每天都有大量的信件包裹在运输途中,作为快递人员,要将信件准确的进行投递,而不能私自开拆或者毁坏。如果私拆信件行......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


·杀了人逃跑20年后会不起诉吗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则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只要抓捕归案了,不论潜逃了多少年都可定罪判刑。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


·醉驾入刑在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有相关规定
      醉驾入刑在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有相关规定,由于对醉驾的严厉处罚,在日常生活中,醉酒驾驶的情形越来越少。不过总会有一些人不顾法律的规定,在......


·羁押期离婚手续在哪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非服刑一方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


·同居等于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在离婚率升高的今天,一对夫妻出现“出轨”、“婚外情”等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人在婚姻期间甚至与第三方同居,现代社会的工作压力大,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