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一、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二、贩卖毒品方式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贩卖毒品怎么处罚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是必须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的,人民法院必须以贩卖毒品罪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贩卖的毒品数量较少的,判处的刑罚就较轻,一般只有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是贩卖的毒品数量多,有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的,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一般有:1、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2、要将抚养费明确。......


·小额民事诉讼可否抗诉
      小额民事诉讼可否抗诉现实生活中,法院审理各种案件时都有其各自适用的一套法定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还可以适用小额诉讼......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一、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可以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
      一、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会有影响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是没有影响的。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的,不会写进个人的档案。对以后出入境更没有影响。出入境,主要是......


·公司法一人公司条文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一人公司条文内容是什么一人公司其实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毕竟成立一人公司的话,所面临的各方面的挑战都是比较多的。通常一人公司多见......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内可以分夫妻财产吗
      夫妻在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满足法定情形,其实也还是允许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还......


·一、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后果有哪些?
      一、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后果有哪些?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


·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是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夫妻双方办好婚姻登记手续后,就建立了夫妻关系。而有时候,夫妻一方会因为遭遇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去世。......


·一、母亲出走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母亲出走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确认婚姻无效缴纳多少诉讼费?
      确认婚姻无效缴纳多少诉讼费?确认婚姻无效一般只需要缴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具体的收费情况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