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什么?

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二、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的区别是什么?(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诉讼标的是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的,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是没有的,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就是诉讼标的,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其不一定是财物,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是某项权利,不是所有的诉讼标的都可以用金钱进行衡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应按如下原则清偿遗产债务:(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继承人表示......


·带轱辘活动房算违建吗
      活动房需要报城管备案,没有备案的按违章建筑处理。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


·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对您来说是个大问题,在房屋拆迁的产权方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要依据标准来对比房屋拆迁的产权调换问题,下面......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首先必须注意,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并没有结成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按一般法律程序办理离婚。因此,这......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


·兴宁市鸿贵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


·2023年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


·专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专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现在很多人会将自己研发成功的专利进行抵押,来获取更多的资金,那么专利质押的合同时间到底是什么开始了?下面就由本站......


·提成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提成毁约合同怎么赔偿?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