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500万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否有限制?

500万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否有限制?500万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没有限制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好处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现代社会企业在设立的时候,注册资本只需要由股东来进行认缴,而且这个认缴的资金是否到位,或者是什么时候到位是有公司的股东来自主约定的,并不是由法律强制性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放宽了设立企业的条件,有助于企业的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
      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一、在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一、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交通费的证据1)以正式票证收据为准,票证的收据记载的时间、地......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


·居间合同
      委托方           合同编号  居间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只能够双方协商来进行劳动合同的解决,或......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家产怎么分配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家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著作权是民事诉讼吗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著作权......


·按照法律规定缓刑2年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在一些特殊的诉讼案件当中,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性或者是案件的敏感度,有时会对嫌疑人采取缓刑的措施,在缓刑期间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都受到一定......


·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
      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一、车辆违章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吗?车辆违章不可以年审的时候处理,车辆违章必须在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是无法年审的......


·离婚诉讼判决有期限吗?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通过自愿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如果诉诸法律,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的情况进行裁定,但是,对于法院的裁定,如果一方不认可,认为自己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