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例主要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例主要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每一场民事纠纷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例都不一样,但大概就是以上这些情况,基本上只有很少部分的人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起诉,因为法律上给予的诉讼时效可以说是足够充分的,包括我们正常收集证据等这些行为,都不会因此耽误掉诉讼时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承包土方工程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
      现在很多北京市民都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旦生病需要到医院看病的话,可以凭借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治疗,事后可以将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很多人......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


·合计持有股份什么意思
      股东与其他意见一样的股东一共持有的股份为合计持有股份。举例来说,合计持股10%,指的是,有可能一个人的持股比例不到10%,但是可以和别的持有股权的......


·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
      家暴伤情鉴定怎么进行?很多时候家庭暴力的表现都是通过积极的伤害行为而实施的,因此就会够受害的一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此时不管是要求离婚还是追......


·酒后伤人不属于故意伤害?
      酒后伤人不属于故意伤害?酒后伤人属于故意伤害,因为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对于醉酒的人员,他依然是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的,并不能够成为免责的事由,经......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著作权登记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登记法规是如何规定的著作权的分类不是仅包括大多数人熟知的小说,有些软件也是需要依法登记著作权的。申请登记著作权虽然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代理......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出让方式。而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要想出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