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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有自首时间吗?

肇事逃逸有自首时间吗?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但是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二、判断自首的原则是什么?(一)自首一般情况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二)自首区别对待关于自首的从宽处罚,各国的专家说法不一致。有的主张相对从宽原则,有的主张绝对从宽原则。中国刑法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的,实际上是采取了相对从宽的原则。中国刑法把自首分为了3种情况区别对待。1、“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宽处罚”,中国刑法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不论情节,只要是自首,一律从宽处罚,从轻、减轻。这很显然是绝对的从宽处罚原则,与中国刑法的观点不一致。第二种观点就是主张情节,认罪态度。这是中国刑法所采纳的。2、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说者免除处罚,犯罪较轻是减轻或以轻处罚的前提,主要是对犯罪较轻进行评估,何为较轻的犯罪,有二种说法,第一主张用法定刑或犯罪性质作为区别较轻之罪或较重之罪的标准。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从犯罪所应判处的刑罚为标准来划分罪的轻重。3、犯罪较重而自首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就是说,犯较重罪行而自首的,一般只能从轻处罚。只有当犯罪分子自首同时又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表现是犯罪较重而自首的犯罪分子得以从轻处罚的唯一前提。所谓立功是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罪行,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主要线索,查证属实;阻止他人从事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抗洪抢险重大发明创造等。一般来说,只要肇事逃逸者在实施了行为之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的,公安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或者是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处罚时,都会根据相应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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