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怎样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合同专用章制度
  1、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统一编号的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2、合同专用章由有关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3、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4、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5、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一)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二)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三)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四)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第二条 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本的管理,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统一化。
  (二)建立合同文本。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三)合同档案还应当包括:合同台帐;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授权委托登记;合同学习、培训情况;帮扶情况记录;重合同守信用情况记录;合同纠纷卷宗材料等。
  (四)合同档案可实行微机管理,但必须具有机读和文字记载相结合。
  (五)合同档案应装订成册,实行一份一档,由专人管理备查。
  (六)查阅合同档案需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
  上面简单介绍了应该怎么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相信您通过我们这篇文章应该了解到了不少,应该也很清楚制定合同印章额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这里我们会让你们更好的维护公司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列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一、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


·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2023
      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


·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的过程中,行为人不会采取暴力手段,往往是以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财物,而通常也会在事后发现自己被骗。在追究行为人......


·一、人伤交通事故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人伤交通事故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


·非法集资的罪名如何确定?
      生活中有许多非法集资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总是打着为他人盈利的旗号聚众敛财。人们往往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加之,实践中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1、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是可以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第一不可抗力;第......


·被判处缓刑后还能减刑吗?
      一、被判处缓刑后还能减刑吗?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