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关于继承抚恤金的遗嘱是否有效?

一、关于继承抚恤金的遗嘱是否有效?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得遗嘱继承。首先,从取得时间和性质上看,死亡抚恤金和遗产存在区别。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列举了遗产的范围。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或者其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补助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含有对死者近亲属或被抚养人精神抚慰的性质。因此,死亡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死者生前即便立遗嘱对该笔财产进行了处分,遗嘱就该部分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将死亡抚恤金定性为遗产不符合立法本意。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显然,如果将死亡抚恤金作为遗产,则死者生前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清偿死者生前所欠债务,违反了死亡抚恤金的制度设计本意。将死亡抚恤金作为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可以充分保护死者近亲属的权益,符合立法目的。二、抚恤金如何分配?死亡抚恤金应考虑权利人的客观情况,参照遗产分配方法进行分割。享受死亡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第一种做法是按照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条款来处理,各赔偿权利人均等享有死亡抚恤金。如果死者的近亲属中存在配偶的话,将死亡抚恤金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理,各赔偿权利人不是均等享有的,在分配时要适当向死者的配偶倾斜。第二种做法是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分配。死亡抚恤金如果完全按照继承法进行分割,实际上是将其视为遗产,并不妥当。但如果完全参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分配,则面临着民事裁判中引用该类规范的合理性质疑,同时这些规范本身在死亡抚恤金的取得主体、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方式等方面规定得也不完善。死亡抚恤金应属于死者的近亲属共有,分割时参照继承法,同时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如权利人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生活紧密程度、扶养关系及生活困难情况等因素。在现行情况下,这不失为权宜之计。一般来说,抚恤金是只有近亲属,例如父母、配偶、子女才可以享有和参与分配的,而遗产则是不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要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涉及到的人,且该遗嘱合法有效的,其他人就可以参与遗产分配,所以,抚恤金并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进入被继承人的遗嘱之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


·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有什么规定?
      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有什么规定?行政处罚为了让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受到惩罚之后保证下次不会再有类似行为,但是处罚权一旦交给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就......


·法律援助农村贫困证明是否必须存在?
      法律援助农村贫困证明是否必须存在?法律援助农村由谁出具是必须存在,毕竟我们国家关于法律援助的条件就是经济非常困难,所以要有证明。《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1.审查专利权法律状态的稳定性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代理人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协助专利权人重新审查权的法律......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平方米?
      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在征收土地的相关办法以及举措上,也有了新的规定,有些人就想要了解一下,对于征收土地应该要怎么收取,根据有关的说法,一般根据......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可以从著作权归属来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的专利归企业所有,而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是员工自......


·按规定非法集资20亿判几年?
      非法集资是一个犯罪行为类型的总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的种类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其中前者的认定标准是将非法吸收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


·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
      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一、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现在已经成立了网上警察报警中心,可以通过网警直接通过电话报警,第一时间可以把对方账户冻结,而且把......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都无一例外的规定了职员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职员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