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近几年中随着我国公民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会有许多不法分子会实行诈骗行为的,如果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或者伪造真相等方式来实行诈骗行为后也是会严重危害到公民的财产安全,那么司法机关是会根据不法分子的涉案情节以及涉案的具体金额来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都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虽然都缴社保,但您对它似乎并不了解。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缴纳的费用应该怎么算,为什么有的地方五......


·当今社会,醉驾酒驾事件频频出现。一旦发生了醉驾事件就需要律师
      当今社会,醉驾酒驾事件频频出现。一旦发生了醉驾事件就需要律师为其辩护以此减轻刑事处罚。在我国各个省份对于醉驾律师诉讼收费都有着不同的标准。那......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


·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是怎样的
      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是怎样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


·怎么举报注册资本虚假?
      怎么举报注册资本虚假?举报注册资本虚假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公司法》(2014)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行政诉讼法定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定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定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为二十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


·医疗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医疗事故是如何处理的??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


·d倒闭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d倒闭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经济模式不断出现在人们的实现,近年来,融资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经常听到某某企业完成几轮融......


·农村宅基地子女继承协议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子女继承协议怎么写?遗产分配协议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


·著作权民事裁定的概念是什么?
      著作权民事裁定的概念是什么??一、著作权民事裁定的概念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