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辞职报告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一、辞职报告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1. 标题。可以写成:"辞职信/书"、"辞职申请"等。
  
  2. 称谓。
  
  3. 辞职理由和请求。
  
  4. 感谢的话语。
  
  5. 署名、署时。
  
  申请通常有五部分构成。
  
  (一)标题
  
  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一般辞职申请书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二)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申请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四)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
  
  (五)落款
  
  辞职申请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二、劳动者辞职时需注意的哪些问题
  
  1、辞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辞而别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试用期的离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辞职者需注意: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您不要偷懒,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
  
  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
  
  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5、如何确保签收
  
  直接通过快递邮寄上述文件,并保留好邮寄底单,同时根据邮寄单号打印邮寄送达的详细单,一并作为证据保留好。
  
  6、已依法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单位不同意辞职,如何解决?
  
  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可离职。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
  
  2)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7、如何辞职才能确保员工利益最大化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需提前30日通知,提出辞职还可获补偿,这就是实践中常说的“被迫辞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单位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6)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因自己的辞职造成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则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需要追究相关责任,具体的格式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只需要说明清楚即可。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
      对于合租违约金怎么赔偿?共同共同承租,当然负有共同的责任。是谁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产生损失的,可以在内部之间分担。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主要包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


·一、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
      一、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法院分割财产当然是要收取费用的,各地的民事法院都不是无偿性的向民众开放的,如果是因起诉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


·合同纠纷的证据?
      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合同纠纷有什么证据如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当事人......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


·现在
      现在,很多的农村进城误工人员或者这是三四线城市人员进入到发达的城市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外地务工人员在外地受到伤害应该如何的处理......


·离婚后同居违法吗 ?
      离婚后同居违法吗?一、离婚后同居违法吗离婚后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是非法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属于民事案件中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当然能够适用这种责任原则的情形是比较明确的,已经事先作......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