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质押一般要5-10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股权质押合同在当事人达成书面合意时生效,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
  
  第一步: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
  
  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
  
  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
  
  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三、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在工商局备案
  
  根据《民法典》对《民法典》中的股权质押规定作了重大变更。依照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备案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权出质申请书;
  
  4、双方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具体办理股权质押的经办人;
  
  5、办理股权出质备案无需任何费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其所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的实现。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对于资金较为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但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把时间写清楚,这样在质押的时候才能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所以,在股权质押的时候一定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一下,这样才能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从而不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 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
      一、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买房是必须要进行网签备案处理的,房屋网签是指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


·关于探亲假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解除劳动合同有期限吗?
      解除劳动合同有期限吗应提前多少天告知1、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功能是什么?
      在案件审判中会有一些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或认为审判有误,对于这样的情况可进行上诉要求二审来处理和解决。二审的实行是为了对一审结果做进一......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


·法务部催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款。那么,本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那么您知道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都......


·现实中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出轨行为,其实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要是出轨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有点恶人先告状的味道了。不过此时,......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


·铁路职工犯醉驾会被开除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铁路职工犯醉驾会被开除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