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夫妻转移共有财产吗?

一、离婚夫妻转移共有财产吗?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相关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并形成共同财产清单,根据各自的协商认定情况来公平平等的处理财产,法律上是严禁私自转移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一、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补签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补签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给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为合法。1、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定义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定义是什么意思在刑事案件中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自诉案件一般是属于告知才会受理的,也就是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


·老年人立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
      老年人立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一、老年人立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婚姻本是幸福坦诚的殿堂
      婚姻本是幸福坦诚的殿堂,因为种种原因,两人走不到最后也理应好聚好散。可是有些人却别有用心,转移婚后财产,为一己私利,更加伤害家庭感情。那么转......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要什么材料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民间借款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出借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⑴出借方本......


·食堂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食堂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一、强制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


·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一、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条款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条款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合同证明书范本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