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可以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侦查、提出逮捕请求、批捕是很多刑事案件比不缺少的程序,检察院一旦批准了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逮捕请求,就意味着派出所可以不受限制的关押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在逮捕之后,刑事案件被检察院开庭审理之前,犯罪主体的家属是不得探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一、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由谁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由谁作为公司股东其实可以享有一定知情权的,但实践中公司股东的这种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侵犯,因此产生股东知情权纠......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有哪些?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和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1、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出现在法院中。那么,什么样的视听资料证据才是有效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 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一、收养孩子要登记吗?按照我国《收养法》中的规定,在实际进行收养的时候,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首先......


·对于检察院退侦最少几次?
      对于检察院退侦最少几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打伤人最高赔偿多少钱?
      打伤人最高赔偿多少钱?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负责民事赔偿,对受害人及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一般来说,在法院审理......


·申请专利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专利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专利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


·合同部分履行能否导致合同解除
      合同部分履行能否导致合同解除部分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数量不足。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交付了部分货物,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我们认为在此情况下......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一、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