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减免部分违约金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减免部分违约金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减免部分违约金申请书应该写违约的金额以及当时约定的具体内容,最后表明自己比较困难,想要减免部分的违约金的要求。这种申请书只是一个单位作为减免你违约金的凭据,内容只要符合事实,态度诚恳就可以了。范文:尊敬的 ?????? 经理:我叫 ?????? ,在本公司 ?????? 部门从事 ?????? 岗位工作。我于 ?????? 年 ?????? 月与公司签订了 ?????? 年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广大同事的热心帮助和支持,自己也认真工作,为公司作出了积极努力。由于个人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前辞职,按照合同约定必须支付违约金 ?????? 元。由于个人经济原因,特申请减免违约金。申请人: ?????? ?????? 年 ?????? 月 ?????? 日提示: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提前辞职,只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就不需要缴纳违约金。(除非你接受过公司出资、脱产达6个月以上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限约定,这种情况违约金才成立,其他情况的违约金不受法律支持,你可以拒交)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叫 ?????? ,是来自 ?????? 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已与贵公司签署了就业补充协议,目前由于家庭的一些原因而与贵公司违约,感到非常的惭愧与歉疚,望各位领导谅解! 贵公司作为 ?????? 的龙头企业,一直是全国钴镍矿生产行业的中流砥柱,也是我们大学生所非常渴望加入的大公司。在之前的面试过程中我已有所了解,而且已经做好投身于公司的发展的准备。现在我却因为家庭的安排,不得不放弃这个宝贵的机会,我感到非常地遗憾。作为一名还未踏出校园的大学生,我便失信于贵公司,是我巨大的损失,也是我终身的遗憾,做出这个决定,我也十分的不舍,同时也希望单位领导见谅。我深知我的违约行为将会给贵单位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此对我个人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贵单位带来资源的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此致!敬礼!签名: ?????? ?????? 日期: ?????? ?????? 现实生活当中可能说存在着违约金赔偿的问题,因为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可能急于找工作,那么就会一时兴起而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事后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想要跳槽就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无法支付高昂的费用就需要申请减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一、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有时候单位为了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同时也为了能够逃避对劳动者的责任,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也不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在这样的情况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继承?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继承?工伤保险待遇不可以继承。职工因工伤死亡,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金按照......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以移送管辖?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以移送管辖?可以移送管辖,但对于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并不需要移送管辖,这是因为拥有管辖权的多个法院都可以管辖,原告可以......


·有关未成年犯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犯罪的未成年人认知没有成熟到可以认识和承担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虽然社会和国家会减轻其处罚但未成年人犯罪也会接受适合其年龄特征的惩罚教育,法律作......


·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算工伤吗?一、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算工伤吗?属于意外原因造成的,是可以算工伤的,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


·担保物权的主权利都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主权利都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均应通过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


·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合法吗?
      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合法吗?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是不合法的,非政府类组织在要求使用身份证实名的情况下,涉及违法行为,建议不要参加。......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


·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