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三)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四)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发布。二、检察院信息公开的意义(一)深化检务公开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检察权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政法机关,在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惩治犯罪行为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深化检务公开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客观需要。(二)深化检务公开是推行“阳光检务”的需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务公开推进的过程也是公众有效监督检察权运行的过程,检务公开是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保证。通过检务公开,可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进而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三)深化检务公开是便民利民的现实需要。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社会公众全方位了解到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工作制度、规程和要求,立案、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以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知检察文化和检察工作,并通过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案件查询等全面参与到检察工作之中,并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想要知道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可以先了解一下灵璧检察院的官方网站,该公开的信息检察员都会在网站上一一进行罗列的。而且,有些重大刑事案件虽然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但人民检察院只会公开那些可以让大家知道的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一律不公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此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


·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可以离婚
      诉讼离婚中,调解可以说是必经程序。而有的时候,经过调解可能会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当然,要是调解无效的话,则只能由法官做出判决。那么此时,什......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条例细则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


·立遗嘱老人是文盲怎么办
      立遗嘱老人是文盲怎么办可以选择代书遗嘱的形式立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律师辩护需要怎么办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律师辩护需要怎么办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律师辩护需要带领孩子主动自首,如实交代罪行、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立功赎罪,争取从宽处罚。《......


·什么是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您在生活当中肯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献血的时候,医务人员会对自己的血液问题进行检测,对达不到标准的人员是不可以进行采血的。其实这一系列的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