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地人可以在杭州办离婚吗?

外地人可以在杭州办离婚吗?
  
  一、外地人可以在杭州办离婚吗?
  
  外地人不可以在杭州办离婚。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程序。
  
  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原告就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就是被起诉的另一方。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
  
  第二,被告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如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如长期分居导致感情不和;
  
  第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所作的所有调查工作。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准备。对于一个离婚诉讼,经过审查后,法院认为其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天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五天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后,在十五天内应根据诉讼状副本的内容做出回答和辩驳,整理后上交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包括诉讼状及答辩状,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能够互相谅解后,如果愿意和好,签署协议后,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如果仍然决定离婚,则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应制作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人民法院印章的调解书。
  
  第三,如果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检查是否所有人都到庭在开庭、宣读法庭纪律、审查是否有人需要回避后,正式开始法庭调查。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现代社会,虽然很多人都会提到异地离婚这个概念,但实际上婚姻法律当中规定了必须要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来进行手续的办理。这就意味着如果双方都不是本地人,那么要想在当地办理的话是比较困难的,除非说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要求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
      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1、认定醉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醉驾行为是否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认定其是否构成危......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


·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
      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一、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并不是必须要对笔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根据《刑......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或者企业的使用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既然有年限就涉及到到期的问题,那么,商业土地使......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的抗辩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的抗辩,改变了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是其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


·借给朋友20万怎么打借条?
      借给朋友20万怎么打借条?借给朋友20万的借条要写明: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


·换押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换押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换押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押证的司法解释是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


·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金活动的加速,人们之间的假贷也越来越频频,对立也随之加剧,特别是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问题,因此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


·申请执行人对不予受理执行申请、驳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裁定不服,应通过何种程序救济?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320条规定: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执行机构发现不符合申请执行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对驳回执......


·一、酒精含量船员多少算醉驾?
      一、酒精含量船员多少算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