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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 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具体地点、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做只会使对方认为很专业,并且对最后提供的货物感到放心。同时传真和书信都可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方如果给出收货单或欠条,此时“欠条要比收货单有利。” 因为收货单上只写明了日期以及收到多少货,对货物质量并没有明确的标识,是日后容易出现麻烦的地方。但欠条上写的只是对方欠多少钱,并不涉及产品质量等因素。

     在对方拖欠款项也不愿意给欠条、生产企业又不想断了合作关系时,可以采用对账方式。比如截至什么时间、具体欠企业多少钱,让对方确认后回传。一般一个月以上的账目就可以做一个确认。所有的该类资料都要统一整理,放在专门的档案文件里以备万一。

     出现债务纠纷后,诉讼实际上是所有救济手段中的底线,很多人都陷入了“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丢了买卖”的尴尬境地。因此,债务纠纷中首先要搞清楚,企业的目的是以最快时间、最小损失获得最大回报。

     欠款可分为有钱不还、无钱可还,还有就是双方确实存在矛盾。对于无钱可还的情况,不妨双方协商达成一个还款计划,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实际损失。

    

     首先要确认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些案子看着明明是企业有道理,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但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能眼看着损失发生。

    

     其次看证据是否清晰,能不能用。如果不能用,就一定要事前补好。在没有诉诸法律前可能还有机会补充,一旦对簿公堂,机会就渺茫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合作,那么一定要寻找方法留下证据,比如电话录音形式,当然,这需要公证。其三,还要选择利于自己的管辖区进行诉讼。毕竟,熟悉的地方会减少很多麻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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