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拘留折抵刑期期限吗

刑事拘留折抵刑期期限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罪犯取走,直接侵犯了国家监管罪犯的制度,应受到刑法追究。至于被私放的罪犯,不能因“经过领导批准同意”、“交纳了现金”,而认为其是被合法释放,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首先,私放罪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39条的规定,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书,才能办理释放手续,看守所无权自行释放罪犯。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擅自释放罪犯,发给释放证明书,这是一种越权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第二,被私放的罪犯,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不能计入服刑期。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必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内执行刑罚。只有三种情况,其在狱外的时间可计算服刑期: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即经过批准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经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假释的;三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表现突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监狱批准离监探亲的。被私放的罪犯显然不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其被私放在家期间不能计入服刑期。第三,罪犯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折抵是指对罪犯判决后,将其在判决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目的是正确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因为判决之前的羁押使罪犯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这与有期徒刑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特征是相同的,因此,《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在被私放期间,其人身自由未受到任何限制,因而不能折抵刑期。为了严格执行法律,在追究私放罪犯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对被私放的罪犯继续执行刑罚,不能让其逃避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若是犯罪分子之后被定罪处罚,同时在判刑之前是有被先行羁押的。那但所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限此时就可以折抵刑期。其中,对被判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如果是被判管制的话,则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无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持械聚众斗殴法院认可谅解书吗?
      聚众斗殴是一件恶劣的事情,尤其是持械,带着工具打架更容易出事故,有人也可能为此受伤。当警察带着当事人后,持械聚众斗殴法院认可谅解书吗?刑事谅解......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一)相关法规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


·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都有哪些规定
      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是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我国很多法律都有责令改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


·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夫妻双方想要离婚但是两个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情况现在频繁发生,因为我国的离婚率很高,并且在逐年增加,因此对于......


·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一、事实收养怎么认定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


·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若干程序解释
      首先,审判程序的“衍生程序”。非法证据排除之程序实际可以相对独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五条关于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或者法庭辩论结束前,对......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


·一、代书遗嘱笔迹鉴定时必须要提供原件吗?
      一、代书遗嘱笔迹鉴定时必须要提供原件吗?代书遗嘱笔迹鉴定时必须要提供原件,任何的提出鉴定笔迹的请求,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原件的,这是由于受到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