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过要是被继承人有明确的交代,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遗产的话,在即使是在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应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若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一、政府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1、《物权法......


·交通事故脚扭伤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脚扭伤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


·如果要人主动离职怎么办?
      如果要人主动离职怎么办?正式员工自动离职的,单位应该及时与职工办理离职及退工手续。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


·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
      一、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有用的。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


·一、完备的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完备的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首付两成,利率3.87%(最新的是多......


·书面合同可以口头毁约吗
      书面合同可以口头毁约吗?书面合同不可以毁约,《民法典》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1、一般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在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诉讼中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继续执行了,既然是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之间实体......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


·持刀伤人轻微伤会怎样处理?
      持刀伤人轻微伤会怎样处理?可能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