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婚内协议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现如下情形则是无效的: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感情虽然不能全部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上,可很多时候因为财产才能真正考验出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双方在婚后生活的过程中永远都是这样一种相互不信任的状态,理论上可以写协议,但实质上长久下去对两个人的感情也没有任何益处,婚姻需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时下,学开车、买小车已成为社会上的一股潮流,许多家庭把拥有一台私家车作为一种时尚。但是随着家庭交通工具的增多,交通肇事也层出不穷。如果在交通......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都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完工以后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工程能够通过质量验收,否则是无法......


·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在评定工伤等级之后,社保部门会根据该等级作出赔偿。鉴定机构在对受伤员工进行鉴定之后会出具一份工伤认定......


·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
      一、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


·一般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在试用期内,可能有的劳动者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因此就会向单位提出辞职,但由于在试用期内很多东西都不正式,所以在辞职的时候往往也......


·挪用公款三个月归还的算犯罪吗?
      一、挪用公款三个月归还的算犯罪吗?一般不会追究刑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一、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抵押贷款利率由各商业银行参照央行当年制定的基准利率予以一定范围内上浮,具体浮动比例取决于在哪家银......


·无级别工伤有伤残费吗?
      无级别工伤有伤残费吗?一、无级别工伤有伤残费吗?没有,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


·依法确定监护人的范围及监护职责
      依法确定监护人的范围及监护职责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