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夫妻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一般来说是认定属于夫妻共有房产,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此时房产的性质就是个人所有,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能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分割,实际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转让是利好吗?
      股权转让是利好吗?股民对手中持有的股票的股价高低时刻关注,对发行股票的公司的任何信息都格外关注,时刻关心公司发布的信息是利好还是利空,决定手......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一、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但是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的诉讼标的变更,并且确实减少时法院在审判结束之后才会退还诉讼费,否则法......


·走私偷逃税款最多可判多少年
      走私偷逃税款最多可判10年以上,具体还要看走私偷逃税款的金额才能定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


·入职手续如何办理,没办理入职就让去工作合法吗?
      一、没办理入职就让去工作合法吗?有些单位在录取劳动者后,不会让其立即办理入职手续,只要签署了劳动合同,不办理入职手续,但是对自己正常上班、用......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


·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人们买到商品房,办按揭贷款的时候,应该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等贷款还清后,银行会退回他项权证,人们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临时雇用关系免去了繁琐的合同,但就是因为这种临时雇用关系,让很多被雇用者在不知道临时雇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在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赔偿中吃......


·交通事故立案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立案准备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


·刑诉法139条扣押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法律的践行者,因此,国家的这些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当中,首先就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


·两个人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怎么办理分割?
      在如今房价高涨不止的社会里,买房对于普通工薪族来说只能通过贷款来实现。而面对贷款政策的收紧,贷款越来越难,还贷压力也越来越大,所以很多工薪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