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二、婚前债务会转为共同债务吗对于婚前债务能否转为共同债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民法典》没有规定,但司法解释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民法典》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夫妻一方的欠款,不一定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即使欠款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一定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数额是否合理等因素加以确定。贸然作出认定,只会造成利益受损,对当事人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婚前债务也是有可能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这是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2023
      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2023一、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与申请抗诉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与申请抗诉有什么区别?在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或者判定的结果有什么异议,或者找到更加好的证据证明,可以......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2、代理人或者......


·刑事案件上诉费用多少?
      刑事案件上诉费用多少?刑事案件上诉法院一般不收费。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收费。对于所有的刑事案件起诉、上诉都不收费的。但是请律师......


·肇事逃逸致死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死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犯诈骗罪怎样处罚,诈骗犯罪如何量刑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


·一、房屋继承过户要收土地出让金吗?
      一、房屋继承过户要收土地出让金吗?如果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划拨方式,那么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时候,需要当事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


·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未婚男女的婚前财产来讲,在作出了约定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之后,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有公证的必要。那具体在哪些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