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

2023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
  
  一、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有些当事人考虑到自己无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会提出请求法院配合处理。离婚案件中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资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因而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然而,现实中有一些证据,可能当事人无法收集到,而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来收集,这个时候对于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如果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秘密的,那么可以申请法院保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土地是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征收土地的补偿金的,每一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一、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


·刑事拘留时间能算缓刑期吗?
      刑事拘留时间能算缓刑期吗?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先期羁押时间不能折抵考验期。如果判决徒刑的,可以折抵刑期。1、缓刑称暂缓量......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


·一、安置房可以遗嘱公证吗?
      一、安置房可以遗嘱公证吗?安置房可以书写遗嘱然后进行公证,但是必须要事先拿到房产证才可以,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已经把醉驾这种现象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如果司机涉及醉驾的话,轻则会吊销......


·提高诉讼标的费用是合法的行为吗
      一、提高诉讼标的是合法的行为吗合法的,诉讼费是根据标的进行收费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差异在哪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差异在哪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一、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1)当事人陈述。(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