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离婚需要赔偿哪些费用?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4种可以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夫妻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只有以上的四种情况才可以申请离婚赔偿。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过错。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3.受害人无过错。4.有损害事实。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二、离婚赔偿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有哪些?1.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四、离婚赔偿怎么计算?《民法典》第1091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正常的夫妻之间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是不会存在离婚赔偿费用的,法院在解决离婚纠纷时,最常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法官在裁决离婚赔偿时通常是根据相对公平原则、适当补偿原则和自由裁量原则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赔偿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赔偿怎样办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方应根据导员法鉴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


·一、判决抚养费的依据具体是什么?
      一、判决抚养费的依据具体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说明,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要根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每个人都渴望有自己的一个归宿。家,这个词,对每个人的诱惑力都是相当的巨大的。因此很多人都为了买一套房而拼命努力的工......


·买卖合同欠款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买卖合同欠款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的,《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谁出,有哪些规定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由谁支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


·什么时候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
      什么时候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鉴定主要出现在两种情况下,即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于涉案机动车进行......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特别是高铁建设,已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铁路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


·驾照实习期能扣分吗
      驾照实习期可以扣分。驾照C在实习期最多可以扣11分,扣满12分注销驾驶资格,注销后需要重新再考了。驾照AB在实习期最多可以扣5分,扣满6分延长实习期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