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普通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规定是怎样的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二、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6)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合伙企业分为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实都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而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当然,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人数也是有要求,至少最低不能少于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由施......


·员工得了病或者遭遇工伤事故受伤
      员工得了病或者遭遇工伤事故受伤,都是需要住院诊疗的,那么在患病医疗的期间,员工的正常每日工资是不是就没有了呢?有些员工因住院期间无法工作,导致......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


·刑事案件撤案走程序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撤案走程序需要几天一、刑事案件撤案走程序需要几天?刑事案件撤案的时间没有限制,但做出撤案决定的就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公安机关办......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该怎么办,可以随便涨价吗?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该怎么办,可以随便涨价吗?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随意上涨物业管理费,除非是政府调整价格,这种情况下允许上调物业管理费。要是物业挂你......


·怎么才算侵犯图片版权?
      怎么才算侵犯图片版权?未经图片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达到获利目的属于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对图片仅仅进行色调和图案方面的说法,就作为自己作品使用......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1、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15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怎么规定?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怎么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加强了城市规划用地的管理,农村土地更是要规划的对象。有的是因为道路规......


·法院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


·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
      一、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会涉及很多因素,比如离婚双方的经济能力、道德品质、日常工作生活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