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p="">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厘米;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0、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22、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直到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了人身伤残的1-10级。而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则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情况,至于四级医疗事故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伤残的,那么在赔偿上也不会那么多。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的就是三级伤残,在赔偿的时候建议双方先协商,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寻求行政救济,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返还财产国家赔偿是什么
说到国家赔偿,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其实,国家赔偿是可以分为恢复原状以及返还财产这两种类型的赔偿的。不同的类型的适用条件也是不同的,对于返还......
·欠款协议和欠条一样吗
不一样的,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欠款协议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而且他们......
·刹车踩油门交通事故几死几伤应如何判刑?
刹车踩油门交通事故几死几伤应如何判刑?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1、如果肇事......
·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
名誉权的侵权表现: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规定是什么?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外投资者......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赔偿问题?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赔偿问题?高空坠物砸伤人的情况已经被各个渠道报道了不知多少次,但是这种不文明现象却仍旧难以杜绝。相信很多朋友和我们一样,走在......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
·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招投标过程中行贿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招投标过程中行贿会追究刑事责任吗?招投标过程中行贿只要构成犯罪就会承担刑事责任。《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发明专利如何申请流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专利法颁布以来,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专利开始被申请,我国现在每年的申请专利的数量越来越多,急剧增长,我们现在的人们......
·农村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的福利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为了支持农村等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农村创业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