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
  
  一、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民族,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住址,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申请原因。《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哪种类型的农户不符合条件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
  
  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3、家中有现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监委会主任、妇联主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4、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且在编的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7、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9、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注意:违反上述九条的农户需要从贫困户中剔除或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但是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如家庭突然遭遇重大变故),如果村上民主评议通过了,报县级核准同意后可进入贫困户。
  
  在申请贫困户的时候,我们需要写明自身的情况以及申请的理由,同时不能有犯罪行为的发生等等,才具备申请贫困户的基本要求。这也是国家对于贫困人群的资助,进一步保障其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更加的和谐美好,以上问题如果存在疑问,欢迎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0新婚姻法 女性的规定有什么?
      2020新婚姻法女性的规定有什么?《民法典》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为双倍,在借款中规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是属于高利贷行为,过高的利息也是不......


·醉驾惩罚规定
      醉驾惩罚规定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委托监护人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我国法律对委托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而且限制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那么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呢?对于这个问题,......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钱的情况,由于是朋友,所以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疏忽一点,那就是让朋友写下借条。在......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一、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一:控制权的逼空逻辑正在全面演变成为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和......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一、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


·网络诈骗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逮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