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二、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一)提出申请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属土地转让,需由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申请:
  
  
  (1)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
  
  
  (2)变更土地用途
  
  
  (3)变更土地权属性质
  
  
  (4)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作价入股,以土地联营合作、赠与、继承和企业被收购、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1、受理人审核权利人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应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材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给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1、初审 登记人员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股长核准。
  
  
  2、审核 报局领导审核
  
  
  (四)登记发证
  
  
  1、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登记人员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或更改土地证,加盖公章。
  
  
  3、权利人凭回执、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并复印土地证一份存档,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号码。
  
  
  (五)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立卷归档
  
  
  土地使用证是不能随意进行更换的,因为过户要更换证书上的名字的话肯定也不是免费的,但在我们给大家介绍了会产生的这些费用之后,当事人可以结合自己情况大概计算一下过户费。通常转让方都会把过户时产生的这些成本费计算在土地转让费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


·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
      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一、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在道路......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一、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按照累加的总诉讼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用,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


·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吗?
      在立案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吗?大家都知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等,也知道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参与,但是你知道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参与刑事诉......


·一、公证后再立遗嘱有用吗?
      一、公证后再立遗嘱有用吗?有用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收到商标侵权传票如何处理?
      收到商标侵权传票如何处理?一、收到商标侵权传票如何处理?收到商标侵权传票应当找一个专业的律师,然后积极的应对这样的一种诉讼,毕竟商标侵权不......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


·犯罪分子在批捕阶段可以取保吗?
      一、犯罪分子在批捕阶段可以取保吗?可以,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并未仔细查看。其实,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是至关重要,它是双方利益的最有利保障。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