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因素综合判断。结合浙江省审判实践,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但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受害人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的,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或者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跟随父母在城镇居住生活,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消费地在城镇等情形,一般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1、浙江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城镇标准为51200元/年;
  
  
  2、浙江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农村标准为24900元/年;
  
  
  二、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被害人因身体或健康受损害,以至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并不限于实际所得之损失。劳动能力虽无如一般财物之交换价格,但透过雇佣或劳动契约方式,事实上有劳动力之买卖,工资乃其对价。故劳动能力实为一种能力资本,依个人能力,而有一定程度之收益行情,故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至于个人实际所得额,不过为评价劳动能力损害程度之资料而已。依此说,则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失业者、主妇等,而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亦得评定其损害,而请求加害人赔偿。
  
  
  综上所述,浙江省居民遭遇医疗事故,导致发生新的伤残,作为医疗机构,要承担过失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每年51200元,而农村户口则少很多。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在赔偿标准上乘以年限和系数。一级伤残赔偿金最多,差不多十几万的样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的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比较着急,没有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就
      有的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比较着急,没有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就匆忙的决定购房,而这样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最好在买房之前对......


·2000块钱可以立案吗
      2000块钱的欠款,不还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才能够有奋斗的源泉和动力。但是,对于现代人而言,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单纯通过固定的工资来买房,实......


·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


·各地盗窃罪入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各地盗窃罪入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可以通过赠与给孩子。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


·被判终身监禁适用哪些犯罪
      被判终身监禁适用哪些犯罪一、终身监禁适用哪些犯罪主要是用于贪污犯罪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很多小公司不符合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但又缺乏资金支持,这时只能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错误民事拘留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虽然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非常严谨认真,但是不乏会有执法人员办错事的时候,那么如果执法人员错误拘留怎么办。被错误民事拘留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互殴双方如何认定过错?
      互殴双方如何认定过错?一、互殴双方如何认定过错?警察认定为双方互殴也会划分各自应付的责任,具体的认定依据往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1、打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