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


  一、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未还信用卡欠款有什么后果
  
  
  1、产生利息费和滞纳金
  
  
  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大部分银行规定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若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额都没还清,除了循环利息费用,还会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
  
  
  2、被暴力催收
  
  
  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
  
  
  3、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约客户来说,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给自己名声带来影响,还会损失更多的成本,除了要缴清欠款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可谓雪上加霜。
  
  
  4、留下信用污点
  
  
  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 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在2012年起央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 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此举意味着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随着信用卡的不断普及,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那么在使用信用卡时也是需要做到按时还款,如果使用人没有按时还款,不仅会给自己的征信带来影响,给后续的购买和贷款业务造成影响,如果金额巨大也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做到及时还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资质能一个或多个剥离吗
      能。资质剥离就是把一个或者多个资质从甲公司转移到乙公司,使得资质脱离原有公司,通过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派生分立,将资质从原企业平移至目标企业的过......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预告登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中比较多,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
      预告登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中比较多,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购房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避免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因此往往都会要求办理预......


·哪些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调解民事诉讼回避民事诉讼证据民事送达两审终审制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在现实中发生了货款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呢?本文就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做简单介绍。客户拖欠货款如何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


·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认定,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销。员工的......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一、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指企业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


·如果在孩子成年后父母还是监护人吗
      如果在孩子成年后父母还是监护人吗一、如果在孩子成年后父母还是监护人吗孩子在成年之后父母就已经不再是孩子的监护人了,除非成年以后的孩子还是......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在订立之后,尚未履行之前,其实也是可以解除的,而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之间就不再负有之前的权利义务了。此时,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个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