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出借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在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二、担保责任具体怎么承担?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相应的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存在担保人,对于借款人逃跑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是还款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相应的免责情形存在,所以作为担保人时,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


·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一、股份转让的概念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


·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


·民间借贷构成非法集资是否成立
      民间借贷构成非法集资是否成立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借贷行为,许多人参与到了其中,有的民间借贷数额是非常大的,有的是恶意借贷,以高额利息作为诱惑,......


·医患纠纷申诉书该怎么写?
      医患纠纷申诉书该怎么写?一、医患纠纷申诉书范文民事申诉状申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
      在孩子还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之前,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当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不管抚养权归谁,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依然要为孩子支付......


·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一、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的判罚标准......


·嫖娼的法律追究期限是多少?
      嫖娼的法律追究期限是多少?嫖娼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后面没再持续发生,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六个月没有被发现,就不会再处罚。我国刑法一个重要原则是“罪......


·检察院被批捕后多久开庭?
      一、检察院被批捕后多久开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


·在当今社会有缺钱的
      在当今社会有缺钱的,也有炫富的。很多人都把房子作为财富攥在手中。可也有些人,虽然有房,日子却还是捉襟见肘,完全不像“有房的人”那是因为他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