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办理股权质押有哪些情况?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办理股权质押有哪些情况? 一、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贵金属百科全书专家实时解答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二、办理股权质押有哪些情况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2、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3、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其次,以国有股质押,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我们已经为您介绍了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的有关内容,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提交资料,比如说需要准备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等等,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资料是可以更加快速的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的,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


·刑诉法第100条的内容如何分析?
      《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条是关于财产保全的内容,当人们因为某些事情发生纠纷,最后起诉到法院上,法院应该在必要的时候,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查封,......


·互联网跟帖服务管理规定什么时候实施
      互联网跟帖服务管理规定什么时候实施互联网存在很多乱象,我国也在加紧制定一些解决措施。很多人都听说互联网实名认证的相关事项,前几天我国发布了互......


·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是在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多次的减刑。但是每次减刑幅度怎样,则就要看具体的标准如何了。关于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哪些?
      刑事诉讼判定的罚金是对犯罪的一种惩治,也是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社会或者个人伤害的一种补偿。很多人不知道刑事诉讼法罚金在法律上有怎样的具体规定,如......


·偷税漏税出纳要坐牢吗?
      偷税漏税出纳要坐牢吗?《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十一条,......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在这背后,是众多的技术工人的辛勤劳动。在这么大的工人基数下,发生工伤事故的数量也会增加。所以,需要对工伤赔偿及相关的等......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一、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允许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庭审中,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合议......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