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父母遗嘱如何写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如何写有效期?父母遗嘱不需要写有效期的。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八十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百八十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内应该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即可能丧失权利。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这就是诉讼时效。如果遗嘱超过两年,但是受遗赠人只要在知道遗嘱内容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限内主张权利,应该是受到保护的。遗嘱生效后,即可按照其内容进行分割了。可以是实物分割,也可以是货币补偿。综上所述,年老的父母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在其死亡后会有妥善的分配,就会提前将所有分配方式都写在遗嘱当中并且等待死亡后的生效,但是遗嘱并没有固定的有效期限而需要专门声明无效或者用新的遗嘱覆盖掉原来那一份就会产生失效的效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


·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领导者的能力不足等缘由,有时会导致公司财务问题的出现。针对此种现象,公司法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了整理,分......


·买房子最低首付多少钱
      买房子最低首付多少钱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


·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方面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有很多分类,如果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


·辽宁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
      近些年来,随着交通快速发展,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日益增加,辽宁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本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事故受害人可以根据此标准来计算应该......


·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
      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


·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一、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疫情期间加班肯定是有加班工资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会进行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对结婚后偶夫妻的财产所属进行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