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应该说能够在6个月之内对离婚财产分割正式作出判决的这种情况,也是原被告双方都想看到的一种结果,毕竟没有人希望自己绝大多数的身心精力都投入在民事官司当中,特别是离婚分割财产又不能假手于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必需要延长审理时限的,双方也只能配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就是最重要的财产,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情况不同,分割的方法也不同,一方赠与另一方......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一、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


·如何举报宾馆偷税漏税?
      一、如何举报宾馆偷税漏税?宾馆偷税漏税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热线12366。“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


·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
      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一、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不算。因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一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1、安全教育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工人上岗前......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一、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越易自燃的车越不愿投保虽然保险公司有“自燃险”,但大部分车......


·在我国什么叫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
      在我国什么叫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一、刑事赔偿谅解协议应该怎么写?刑事和解协议书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市区。甲方:公民身份号......


·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
      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一、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要多少钱就要看公司属于哪一种类型;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