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劳动仲裁与诉讼来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的适用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劳动仲裁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夫妻双方如果无法进行协商,特别是财产分割,房产过户问题,以及双方面临共同的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那么可能面临法院对房产进行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食品是您离不开的,食品安全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个最起码的原则。食品在销售、制造的时候,其中有一些添加剂是国家绝......


·一、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如果给亲戚担保还不上了怎么办?
      如果给亲戚担保还不上了怎么办?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可以强制性拆迁吗?一、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双方到底谁需要负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对此问题进行解答。那么,我们将......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是否会被判的重,是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犯......


·我国对于三无老人的救助措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是一个以人们的利益为重的国家,特别是针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会进行特别的照顾,比如说我国的三无老人,那么,我国对于三无老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