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会变化吗?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会变化吗? 一、 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
   股权质押之后,股权的所有权没有变化,收益权也没有变化,还是归股东的。
  如果控股股东在债权到期之后还本付息,那么股票是可以解除质押的,最后股票的处分权还是在控股股东手里。
  债权人只是拿了股票当质押品,但是在债务未到期或者债务人按时还款的前提下,债权人是无权处理质押的股票的。
   二、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三、股权质押的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四、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2、质权保全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股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以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
   3、转质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阅读了上文我们知道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是不会变化的,收益的权利也是之前股东所有的,因为如果在股东偿还了债务之后,股权是可以收回的,因此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是收归股东所有,另外还为您介绍了什么是股权质押以及股权质押的条件,和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等额本息还款?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等额本息还款?与银行贷款相比较,民间借贷是比较容易办理的。那么,办理了民间借贷之后应该如何还款呢?对于民间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算......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一、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


·一、自书遗嘱法院判决才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法院判决才有效吗?对于自书遗书即使不经过法律判决也是有效的,但自书遗嘱必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对自书遗有争议......


·18万的车子划痕险需要交多少钱
      18万的车子划痕险需要交多少钱?要想确定车身划痕险多少钱一年,首先保户要决定自己的保额是多少,也就是说,赔偿金额的上限是多少。分为2000元、5000元......


·追索赡养费要什么证据
      很多子女赡养老人的都是通过支付赡养费的方式进行的,当然,有的时候也是离不开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精神上的照顾。而要是遇到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情况,......


·拖欠工程款无合同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无合同怎么办一、拖欠工程款无合同怎么办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屋转租都会产生哪些后果。......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