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规定家庭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一、法律规定家庭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只要是在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她对你有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分割财产时予以适当少分。
  
  
  二、离婚后的财产应怎么分割
  
  
  1、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分居期间彼此没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很多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方法: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必要的补偿。
  
  
  2、夫妻所负担的债务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
  
  
  3、一方有隐匿和转移财产行为时的处理方法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方并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存在但不确知具体数额,又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对方却矢口否认。例如,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离婚时男方只承认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离家出走已经一年了,一年后回来提出离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赚了大钱,无法确定她在这一年内的具体工资收入。
  
  
  三、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面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
  
  
  3、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
  
  
  4、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会协商财产的分割,在协商之前最好先认定好哪些是婚内的财产,那此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这样双方在分割时就不会产生大的纠纷,所以,一切都应该要按照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啥条件净身出户2023
      离婚啥条件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实践中会有一些劳动者在工伤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劳动能力的,需要对该劳动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待工伤鉴定结果出......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吗?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吗?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股权质押在日常已经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了,但您可能还是不知道其中的一些情况,比如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矛盾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矛盾吗?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是不矛盾的,被执行人被刑事拘留的,仍然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在被判刑后,仍然应......


·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当一些意外发生的时候我们在及时救治完成后也要做相应的司法鉴定,通过相关的鉴定证据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


·对欠债不还的人有什么办法
      对欠债不还的人有什么办法对欠债不还的人有什么办法处理一、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


·网签合同没有备案能否修改?
      如果开发商往外报出则不可以修改。网签的合同有个开发商内部流转审核过程,然后才是报出确认。如果尚未报出,可以很方便地修改合同。如果已经报出了,则不......


·2017年7月广州出台了一个政策引得广州市人民的关注租售同权
      2017年7月广州出台了一个政策引得广州市人民的关注租售同权政策,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备受关注,尤其是非广州户籍的居民。换而言之,非广州户籍居民无需再......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由什么情形能够予以否认?
      参与了单位犯罪,也就能够意味着会有一定的处罚,并且在单位犯罪当中,应该有主体来构成,那么什么情形对于单位犯罪不能予以否认呢?根据相关说法,在......


·套牌车在路上出车祸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都要联系相关的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相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来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是套牌车发生了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