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
  
  
  2、找工会;
  
  
  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克扣工资的内容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四、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综上所述,欠薪扣工资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给员工发放工资,并且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员工应该运用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对应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贿罪不认罪会怎么样?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国家前段时间是非常严重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的现象在现在抓的是非常的严格的。贪污受贿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有相关的利益损......


·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一、首先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原告符合起诉的条件如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一......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可以申诉。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


·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第一,“本法规定的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是指将别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根据,以创造新作品,说明新观点。......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是怎样计算的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过渡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


·一般集资诈骗判多久,怎么处罚集资诈骗
      现实中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需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规定,要是在具有集资诈骗行为的情况下,同时又达到了立案规定,那此时就会认定构成集资诈......


·集资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在中国各大中小城市都存在着诈骗行为,很多人打着集资的名号从事一些诈骗行为,也就是集资诈骗,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被规定为集资诈骗罪,......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