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一、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4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听取意见作出安排。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第309条规定:“在审查逮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侦查监督部门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辩护律师的意见应当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书面意见的,办案人员应当审查,并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在司法机关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后,也是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拘留的,在提出批捕时也是要将相关的证据以及材料一并提交至检察院,在被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也是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律师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导致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
      醉驾导致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具体?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具体有哪些一、新三板的上市条件具体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


·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


·刑诉中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样的?
      刑诉中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法院在对待刑事案件上格外谨慎,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律援助制度旨......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


·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要具有什么条件
      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要具有什么条件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


·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
      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一、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司法鉴定对于您来说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陌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话也会去进行司法鉴定......


·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
      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一,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一)医疗费:......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


·错过了开庭时间怎么办?
      错过了开庭时间怎么办?1、如果是被告,就缺席判决了。如果是原告,视为放弃诉讼请求。和当事人搞好关系,取得他的辩解。否则后果大致有:赔偿损失;律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